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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1年管理期

:中络集团 人浏览:2022-03-14 08:17:42

 实施1年管理期


 成都中络智合

  成都中络智合表示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失信行为均需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进行认定,一旦被认定为失信主体,则需接受为期1年的管理措施。1年内再次被认定存在失信行为,或同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多个部门、单位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主体,管理期可能顺延至最长3年。

  失信主体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该负责人介绍,对失信主体实施的6种具体管理措施包括:对财政性资金项目申请予以从严审批;对专利、商标有关费用减缴、优先审查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予以从严审批;取消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优评先参评资格;取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申报资格,取消中国专利奖等奖项申报资格;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不适用信用承诺制等。《规定》同时明确了救济条款,如认定失信行为所依据的文书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认定部门、单位应及时启动程序,解除管理措施、停止公示,当事人也可及时主动申请更正。


 成都中络智合

  成都中络智合表示该负责人介绍,所实施管理措施的原则是“不减损主体权益、不增加主体义务”,同时根据国务院相关工作指导意见,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相关工作中也不再使用“黑白名单”等表述。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徐明对记者表示,《规定》的本质不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更多是起到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作用的管理措施,对于市场主体而言,《规定》划出了行为界限,有助于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帮助其建立正确的知识产权领域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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