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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影视著作权 24人获刑

:中络集团 人浏览:2022-01-12 05:24:53

侵犯影视著作权 24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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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中络智合表示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对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215系列侵犯著作权案”中部分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开庭和宣判,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静、刘某宽、肖某平等24人有期徒刑36个月至10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自20166月开始,同案人马某予、马某松、文某杰、鲁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高清技术手段翻录电影作品,制作水印进行技术加密,并组织人员向下线影院销售,从中牟利,逐渐形成了人数较多、重要成员基本固定的马某予犯罪集团、文某杰犯罪集团以及鲁某犯罪团伙。被告人刘某宽、王某静等人分别加入上述犯罪组织发展下线、制作销售盗版影片、提供售后维持和技术服务或者为其犯罪活动提供设备及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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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春节前,被告人肖某平对从同案人马某予、马某松处购买的即将上映的春节档电影《流浪地球》《疯狂外星人》《飞驰人生》《新喜剧之王》等进行翻录并通过百度网盘转发给其他影吧业主,导致上述高清盗版影片被上传至“mp4吧”“四季高清网”等网站并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截至20192月,被告人刘某宽等人参与复制发行盗版影片400余部,非法经营数额共计777万余元。被告人王某静明知同案人马某予、文某杰、鲁某等人复制发行盗版影片,仍为其提供加密技术及设备,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206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68.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地位、作用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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