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财务核算不规范,该如何应对?
1、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规定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3、中介机构应据实出具审计(鉴证)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将该中介机构违规情况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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