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该转让时就转让
早在05年的时候就有相关的报道表明,南京师范大学有一个学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却因开了1600万的高价 专利转让费 吓跑投资商。由于其对市场不了解,自行生产又担心风险,一时间,一个好端端的专利成果就这样被耽搁在了手里。 这种情形在专利人中间并不少见。有些专利持有人甚至表示,宁愿专利烂在实验室里,也不愿低价进行专利转让。那么对于诸多专利成果来说,究竟怎样的价格才算合理?专利人与商家对市场前景的认知又应当如何争取客观?这种普遍存在于专利人与商家之间的心理误差,会否影响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效果? 总结来说,大部分专利早在05年的时候就有相关的报道表明,南京师范大学有一个学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却因开了1600万的高价专利转让费吓跑投资商。由于其对市场不了解,自行生产又担心风险,一时间,一个好端端的专利成果就这样被耽搁在了手里。
这种情形在专利人中间并不少见。有些专利持有人甚至表示,宁愿专利烂在实验室里,也不愿低价进行专利转让。那么对于诸多专利成果来说,究竟怎样的价格才算合理?专利人与商家对市场前景的认知又应当如何争取客观?这种普遍存在于专利人与商家之间的心理误差,会否影响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效果?
总结来说,大部分专利权人都有点自恋的心理,这种因为专利转让价格谈不拢而导致专利成果迟迟不能产业化,甚至最终被淘汰的事情,在专利人当中并不鲜见。很早在1982年就有这样的案例。
对于这样的情况,不少行业专家指出前景即便再好,也需要更多的生产经营与流通领域人才去开拓。现在一些专利人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只盯着最乐观的一个方向去考虑利润,通常又不愿意以技术入股的形式去与企业共担风险,自己又没有能力去做市场推广,却向将来要付出更多的商家要求高昂的转让费用,如此过度的“敝帚自珍”,往往会把个好专利等成了明日黄花。
为此专家建议,在公正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还未建立、市场上知识产权保护力量相对不足的今天,一些专利人对于自己研发的产品也不宜过于高估,还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资金回收了,才有实力去做出更多的研发成果来服务社会。
一是委托中介机构。一般来说,专利批准出来后,就会有形形色色的中介机构找上门来。但对于已经投入了相当精力的专利人来说,往往不愿意再先期给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且目前政府对于相关中介机构的监管还不够,一些不规范的做法与暗箱操作时有发生。
二是委托专利经纪人代为处理。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专门领域研发人员一般会选择此种方式,图个省事。他们也愿意承担经纪人的报酬,且成功转让项目时,经纪人甚至还能拿到20%的转让费用。
但更多的专利人还是通过朋友与熟人的介绍,去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谈。这种专利转让方式相对较为有效,成功率也非常高。但一些成功的专利人也吐露,一旦转让成功,给朋友的报酬也不可少,而且还要注意和企业负责人身边的人搞好关系,必要时甚至要支付一定的辛苦费,因为一般的企业负责人不精通具体技术,他们购买专利的信心,往往来自身边人。
不少有过多次成功转让专利经验的人一般会告诫其他专利人的是,在转让专利的过程中,千万不要轻信有人要高价买你专利的神话,因此如果有人让你先付介绍费或其他什么费用时,也一定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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