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发明人和设计人什么时候能够拿到奖励和报酬?
根据《专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在职务发明中的发明人、设计人有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职务发明中的发明人、设计人什么时候能够拿到奖励呢?根据实施细则中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发明人与设计人能够拿到多少奖励呢?
根据专利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那么,除了这个一次性的奖励之外,发明人、设计人还能够拿到其他的报酬吗?可以的。
什么时候能够拿到什么报酬?根据《专利法》第第十六条的规定:
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具体能够拿到多少报酬呢?
根据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单位与发明人、设计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根据单位中依法指定的规章制度中的规定,如果也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则在专利实施以后,每年或一次性的按照比例获取报酬。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中做了详细的规定: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职务发明中发明人和设计人能够拿到的奖励和报酬相关的法规如下:
《专利法》第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 企业、事业单位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七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第七十八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 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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