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商标转让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种重要取得方式,商标权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将其因注册商标产生的商标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什么是商标权转让,形式有哪些?
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通过协议转让、接受赠送、继承、继受等方式从原商标注册人处取得其注册商标所有权的行为。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转让商标相对于注册商标有哪些优势?
商标转让是对注册商标持有者而言,转让过程中还有一个主体,就是商标购买者。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对于商标购买者来说,购买商标比自己注册商标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时间优势
注册商标一般需要1-2年(中国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的时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商标注册的效率和国内的商标申请量有直接关系,普遍为1-2年)。
转让商标一般只需要6-10个月左右的时间,比起注册商标,节省了一半的时间,这对很多需要在短时间内拥有商标的购买方来说,是十分可观的时间节省。
成功率优势
注册商标的通过率并不高,注册一个新的商标是从无到有的过程,很难保证商标局或市场上有没有近似的商标。若商标局发现有近似商标就有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不成功。
转让商标风险非常小,转让的商标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转让商标,只需要转让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受让人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
商标价值优势
注册一个新的商标后还需要从头推广宣传,其初始价值很低。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转让的商标一般都是在市场上经过认可的商标,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价值较高,便于购买方在短时间内建立自己的品牌。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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