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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出租人有什么治安责任

:中络集团 人浏览:2021-12-17 07:17:53

房屋所有人可以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出租房屋的,要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出租人要承担一定的治安责任,对承租人身份进行核实,那么房屋的出租人有什么治安责任?中络宏博律所带你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房屋的出租人有什么治安责任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包括: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将房屋出租的基本情况向公安派出所备案等。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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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就是中络宏博律所为大家整理关于“房屋的出租人有什么治安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至于具体内容,还需要结合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中络宏博律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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